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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新“5+1”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保障措施

  (一)深化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调整和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布局。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建立健全市(区)、乡(镇)、村三级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监督网络和管理体制。以市(区)为单位制订和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农村社区卫生机构设置规划,每个建制乡镇由政府举办和建设好一所乡镇卫生院(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或3-5千人口设一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保证农村居民步行15-20分钟能够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快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2006年底前基本完成人员、业务、经费上划到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乡镇卫生院要转变服务模式,推行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制度,择优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农村公共卫生工作责任,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组织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卫生支农、卫生扶贫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民营医疗机构,为农村提供各类医疗服务。

  (二)大力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建立市(区)和乡(镇)两级、乡(镇)村一体、防治结合、多元投资、分工合理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乡镇卫生院要向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主要提供常见病及多发病诊疗、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康复等“六位一体”综合服务。村卫生室要转型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是进村入户服务,开设家庭病床,开展健康教育并进行简易的治疗。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积极开展综合、连续、上门的社区卫生服务,落实服务责任,为农村居民建立动态健康档案,对不同健康状况的人群实行分类管理,提供连续不间断的卫生服务。要重视和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建立服务规范、运转有效的社区首诊制度和双向转诊制度,合理分流病人,逐步做到小病在村镇、大病到医院。按照《泰州市农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试行)》扎实做好农民健康体检工作。

  (三)认真落实政府对农村卫生补助政策。各级政府要落实有关政策,逐年增加卫生事业投入,并积极调整卫生支出结构,合理安排各项农村卫生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和补贴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遵循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逐步提高各级财政和农民个人的缴费标准,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水平。各市(区)还要安排农村特困人群医疗救助经费,安排经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标准。市对各市(区)进行考核奖励。

  各级政府在落实相关专项经费的同时,还必须注重对已有卫生政策的落实,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逐年增加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以及必要的医疗服务、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建设资金。

  (四)强化项目管理和考核。各地要按照省、市项目管理的要求,严格项目经费管理,规范、合理使用专项资金。

  附件4:

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一、河道疏浚

  (一)目标任务。

  1.市(区)级河道疏浚。(1)目标。在“十五”期间已经疏浚1373.8万方土方任务的基础上,“十一五”期间计划再完成疏浚2503万方土方任务。其中,2006年完成疏浚682万方,其余土方在2010年前完成。经过“十一五”的努力,基本完成市(区)级河道疏浚一遍的任务,恢复河道引排能力,有效改善城乡水源环境。(2)标准。排涝:达到10-20年一遇标准;灌溉:引水灌溉保证率达到85%以上;水质、环境标准:主要河道水质标准普遍提高一个等级。

  2.乡(镇)级河道疏浚。(1)目标。在“十五”期间已经疏浚2020.8万方土方任务的基础上,“十一五”期间计划再完成疏浚5082万方土方任务。其中,2006年完成疏浚1017万方, 其余土方在2010年前完成,基本完成全市乡(镇)级河道疏浚一遍的任务,有效改善城乡水源环境。(2)标准。排涝:达到10-20年一遇标准;灌溉:引水灌溉保证率达到85%以上;水质、环境标准:主要河道水质标准普遍提高一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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