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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传统工业产品门类多,新兴工业产品门类少,高新技术产品在整个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偏低,对全市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升级的带动作用不明显。

  --我市大中型企业主要集中在传统产业中,约占全市工业经济总量的45%,中小企业发展步伐相对较慢,特别是新兴产业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较少,扩张能力不强。

  --高层次人才匮乏的矛盾仍较突出,相当一部分企业技术开发主体形式仍属于模仿和仿制。

  --科技投入仍显不足,风险投资机制还很薄弱。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难度较大。全市用于R&D活动的支出偏低。

  “十一五”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快速期,也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加速期。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是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赢得发展主动权的必然选择,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发展质量和综合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是泰州面向未来的重大战略抉择。正视“十五”期间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切实加快建立技术创新体系、科技投入体系和自主创新政策体系建设,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和持续创新,推动经济社会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科技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传统产业高新化和国民经济信息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和动力。

  (二)发展原则。

  围绕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紧紧扣住科技为发展服务这一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十一五”期间的科技进步和创新应该遵循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1.自主创新原则。

  坚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增强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推动科技竞争力的提升。

  2.技术跨越原则。

  坚持以提高产品竞争力为目标,以实施重大科技项目为抓手,努力实现关系泰州发展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的突破与跨领域的技术集成。

  3.产学研结合原则。

  坚持以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体系为重点,全面推进具有泰州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4.以人为本原则。

  坚持把人才引进和培养置于重要位置,努力构筑自主创新的人才高地。

  (三)发展目标。

  我市科技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建立布局合理、良性互动、开放配置、运行高效、富有特色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科技投入能力显著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工业、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分别达到50%和60%左右,为建成以自主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型城市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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