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泰政发〔2006〕11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七月七日
泰州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阶段。为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江苏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科技发展基本现状
(一)科技能力现状。
1.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
“十五”期间,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组织实施省级以上火炬计划180项,其中国家级火炬计划106项;组织实施省级以上星火计划86项,其中国家级星火计划54项。滚动开发3000万元以上的重点新产品534项。特别是通过大力实施科技“五大工程”,科技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科技兴市工作取得新成绩。泰州市被表彰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泰兴市被表彰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姜堰市被列为全国科技工作试点市。知识产权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泰州市被列为全国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姜堰、泰兴两市被列为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市;全市各市(区)先后被列为江苏省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市(区)。
――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十五”期间,通过引进、挂靠、培养等途径,努力构筑技术创新人才高地,初步建立了一支从事科技管理、咨询、研究、开发的人才队伍。2005年,全市拥有专业技术人员14.5万人,比2000年增长了45%,其中具有中级和中级以上职称的4.55万人,占专业技术人员的31.3%。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得到增强。“十五”期间,全市专利申请量突破5000件,专利授权数达到2073件。陵光集团的重交沥青、扬子江药业集团的胃苏颗粒、春兰集团的车用动力电池、梅兰集团的高纯甲烷氯化物已成为泰州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拳头产品。“十五”期间,我市科技成果获市级科技进步奖409项,获省科技进步奖37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4项。
2.高新技术对工业、农业的带动作用明显提高。
“十五”期间,通过积极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双倍增”计划,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得到迅速发展,在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方面形成了自身特色,2005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338.66亿元,比2001年增长了205.9%。
――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加快。“十五”期间,新认定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434项,其中省级高新技术产品328项。2005年,全市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列统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22.2%。春兰集团的节能环保空调、变频空调、高能动力镍氢电池等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均处于领先水平。扬子江药业集团8个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20多个产品打入国际市场。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钢帘线产品,主导整个中国市场,引导国内钢帘线市场价格。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提升了企业的技术水平和规模效益,促进了企业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