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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项目联系人:罗全群(市委农办)
  资金来源:市财政投入1000万元,对符合有关规定,达到培训要求的农村劳动力给予定额补助: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补助370元,取得“绿色证书”的每人补助200元,取得自主创业培训结业证书的每人补助400元,参加引导性培训的每人补助10元;阳光工程培训资金由中央、省按标准给予补助。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二)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
  进一步落实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实施再就业援助行动,继续做好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实现一户一就业,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机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当年新增城镇就业2.7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0.8万人,再就业率达70%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3.5万人。
  项目承办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委农办、编办,市发展和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局、监察局、教育局、建设局、人行龙岩中心支行、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工商局
  项目负责人:蓝茂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陈龙华(市劳动就业中心)
  资金来源:总资金5000万元。其中争取省补助2500万元,市再就业基金安排800万元,其余由各县(市、区)自筹解决。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七、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对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包括老年人、成年人、中小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的学生)、少年儿童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等,实施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项目承办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和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统计局、审计局、公安局、民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残联、总工会
  项目负责人:蓝茂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联系人:郭迪(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资金来源:总资金2218万元。其中争取省财政补助1074万元,市财政补助200万元,其余由各县(市、区)自筹解决。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八、实施龙岩中心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
  2008年在新罗区莲东小区建设1.4万平方米廉租房,续建西城片区经济适用房。
  项目承办单位:市建设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新罗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彭冬水(市建设局副局长、房改办主任)
  项目联系人:吴红斌(市经济适用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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