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6〕9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镇江市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二月六日
镇江市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法》、《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坚持安全发展,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本质安全。坚持以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为抓手,以安全状况持续改善为动力,以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得到切实保障为关键,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责任,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严格责任追究,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多作贡献。
二、总体目标
杜绝特大事故,遏止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起数比上年下降3%,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2.5%,全面完成省下达我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475人以内的控制指标。其中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控制在420人以内,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控制在37人以内,消防火灾死亡人数控制在12人以内。
三、重点工作
依据以上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是狠抓“四个落实”,强化“四个推进”,取得“四个进展”。
狠抓“四个落实”
一是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形成一级抓一级责任体系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努力形成政府积极推进、部门依法行政、企业全面负责的新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重点抓好“三个层面”的工作。
一是市级层面:继续实行市政府与各辖市、区、镇江新区和有关委、办、局、公司签定全年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此带动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层层落实。2006年采取按原口径下达指标和考核,事故统计按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同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