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
(锡署发〔2007〕111号)
有关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07〕91号)转发,并结合我盟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涉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锡林浩特市、多伦县、乌拉盖管理区要尽快成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要按照要求,抓紧编制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于11月底前完成批复工作。
三、盟水利局要督促指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