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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印发关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是逐步实行分级单病种限价制度。将就诊患者分为低收入人群(未享受医保的城市下岗职工、低保人群和农牧区五保户、特困户)和中高收入人群,实行不同的单病种收费价格。中高收入人群的单病种价格,按现行政策规定的价格标准计算出相应费用,去除不合理用药、检查和医用耗材费用的基础上,累加后形成该病种的最高限价金额。低收入人群(未享受医保的城市下岗职工、低保人群和农牧区五保户、特困户)单病种价格要低于中高收入人群单病种价格20% 。选择我盟多发病和常见病,每年确定5-10个病种,实行单病种限价管理。通过单病种限价管理,引导医院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缩短住院天数,最大限度降低患者医药费用。努力达到服务项目与服务收费相一致、因病施治与合理消费相一致、减轻患者负担与保证医疗质量相一致的最佳目标。
  三是推行医疗检查“一单通”。全盟旗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实行检验、检查资料及报告的互认,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验、检查,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四)减免医药费用,解决困难群众的看病就医
  一是设立济困门诊、济困病房。在全盟旗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济困门诊、济困病房(济困病房按现有病床数的10% 设置),为济困对象减免医疗就诊、医药等费用。并逐步扩大医疗机构济困门诊、济困病房服务范围,将农牧区贫困人口纳入济困对象。不断增加减免幅度,逐步达到药品利润的 60% 让利于贫困患者,床位费减免100% ,挂号费、诊疗费减免60% ,各种检查费减免20% 。年内,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对城镇和农牧区低保户、农牧区五保户、特困户以及未享受医保的城市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众采取最基本、最经济的医疗措施,使用基本药品,挂号费、床位费、诊疗费、检查费、化验费等减免10-15% 。
  二是实行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免费制度。2007年,对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住院分娩产妇,由合作医疗统筹基金补助100-200元,其余医药费用按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报销比例给予报销。“降消”项目旗县(6个旗县)农牧区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的费用,除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报销以外,由“降消”项目资金给予全部报销;“降消”项目旗县城镇特困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由“降消”项目资金给予全部报销。2008年,非“降消”项目旗县市特困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由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医疗保险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部报销。
  三是对结核病、包虫病患者实行免费治疗。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积极组织实施结核病防治、包虫病防治等项目,为广大群众提供免费的疾病普查和治疗,对结核病患者进行免费普查,免费提供基本药物治疗。2007年,对包虫病患者免费提供治疗药品和术后药品。2009年,对包虫病患者免费提供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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