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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镇江中心支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服务的意见》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镇江中心支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服务的意见》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6〕3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国家外汇管理局镇江中心支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服务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十日

关于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服务的意见
(国家外汇管理局镇江中心支局)

  为进一步深化外汇体制改革,改进外汇管理,转变思路,创新手段,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建立和完善高效的涉外企业服务机制,大力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积极支持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现提出以下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服务的意见:

  一、转变外汇行政理念,主动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

  全市外汇管理部门要从积极服务服从全市开放型经济的要求出发,更新理念,努力实现外汇管理的四个转变:一是树立“寓管理于服务中”,高效规范的服务是最好的管理,实现外汇行政管制到外汇全面服务的转变;二是实现“宽进严出”单向管理向跨境资金流出入均衡管理转变,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三是实现工作方式、工作思路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更多使用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方法和手段提高外汇管理效率,便利企业外汇收支活动;四是针对涉汇主体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实现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的转变。

  二、发挥外汇政策的“窗口指导”作用,拓宽银企合作新领域

  全市外汇管理部门和外汇指定银行要进一步加强外汇政策宣传、外汇新产品推介工作,为各级政府招商引资、招商选资,企业引进战略投资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优化全市贸易和外商投资结构,积极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外汇资金需要。全市外汇指定银行要根据我市外汇资金缺口较大的实际情况,积极向上争取外汇资金限额,推荐项目,拓宽渠道,积极支持全市企业的外汇资金投入。外汇管理部门要大力宣传和组织实施各项汇改配套改革,普及汇率风险防范知识,积极帮助涉汇企业采取避险措施,降低企业外汇成本,提高企业经营能力和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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