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要求,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础调查的重点是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等信息系统,包括各级党政部门、事业单位、重要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主要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机构的信息系统等。具体范围如下:
1.市、辖市(区)党政机关办公系统、电子政务系统及宣传网站(含人大、政协部门的信息系统和网站);
2.市、辖市(区)财政、税务、海关、审计、工商、社会保障等社会管理、服务部门的信息系统;
3.水、电、气等能源保障的信息系统;
4.公路、铁路等交通运输部门的信息系统;
5.各级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信息系统;
6.各级教育系统及大、中、小学的信息系统和网站;
7.国家科研单位的信息系统;
8.国防工业行业的信息系统;
9.国资委管理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信息系统;
10.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单位信息系统及网站;
11.公共通信、广播电视传输等基础信息网络中的信息系统;
12.医疗卫生、公共卫生防疫部门和单位的信息系统;
13.气象、地震等抗震减灾行业的信息系统;
14.互联网管理中心、重要网站和网络节点的信息系统;
15.人民法院、检察机关的信息系统;
16.其他领域的信息系统。
三、把握要求,确保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基础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此次基础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被调查单位一是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按照《通知》精神,全面掌握和理解调查的范围、重点、项目及程序要求,掌握《基础调查表》的填报要求和调查统计软件的操作使用规范。在3月5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和人员名单及联系方法报市公安局网监处(传真:5316423,邮箱:zjga@jjrx.cn);二是接此《通知》后,立即到指定网站http://www.zjga.gov.cn或www.cspec.gov.cn下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定级指南》及其他调查辅助工具和资料,认真开展调查工作;三是在3月10日前,各被调查单位要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础调查表》纸质表格(要有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数据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普查邮箱:zjga@jjrx.cn)上报市公安局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金融、税务、工商、公共通信等对辖市(区)相应部门实行垂直领导的单位,负责本系统内的基础调查工作,并将调查表及电子数据文件汇总后一并上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普查人员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