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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三、坚持依法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法两办法”是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法律依据,必须自始至终严格遵守。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依法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依法推选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二是要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保障村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杜绝错登、重登、漏登现象的发生;三是要保障选民直接提名权,由选民直接提名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选民直接提名;四是村民选举委员会必须在选举日前召开村民会议,由正式候选人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或进行竞选演说;五是要动员选民做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争取亲自投票,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和公开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要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严格使用流动票箱;六是要保证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1 名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有少数民族成员。

  对换届选举中侵犯村民民主权利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对无故不组织或拖延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违法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名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和组织投票选举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和对控告、检举有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以及利用家族、宗亲、派别势力干扰选举,妨碍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依法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假借选举活动,打着宗教旗号从事非法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四、切实加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区、乡镇政府要及时成立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政府要依法制定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强指导检查。乡镇政府要及时安排部署,认真指导监督。要加强对村委会干部的离任审计,及时向村民公布审计结果。要及时主持做好移交工作,村委会换届后,由原村委会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移交新一届村委会。要对新任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并帮助建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对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难点村”、“重点村”,要加强重点指导,制定有针对性的选举工作方案,派出得力干部包村入户,帮助化解矛盾,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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