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市定于2007年10月至2008年3月开展第六次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全市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村民自治机制的重要基础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有利于把村民公认的、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村委会;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自主意识、竞争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促进农村先进文化的发展;有利于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县区、各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两办法),及时研究解决选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将这一关系农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做细、做实、办好。
二、不断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
县区、乡镇政府及部门要把宣传教育贯穿到换届选举工作的始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画、黑板报、村务公开栏等,广泛深入地宣传与村委会换届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引导广大选民消除家族、宗亲、派别等狭隘思想,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投票,真正把依法办事、公道正派、带头实干、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村委会。要采取信函、电话、委托培训等方式,将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告知长期在外务工人员。对不直接参与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其他公民进行宣传教育,使他们了解、关心、支持村民自治和村委会换届选举,为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把宣传教育与换届选举培训紧密结合起来,重视换届选举工作骨干的培训。培训要以“一法两办法”和中央关于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的方针政策,村民自治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关系,发展农村民主与维护村民正当利益的关系,以及换届选举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为主要内容。通过宣传教育和换届培训使农村基层干部全面了解“一法两办法”的基本精神,掌握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和程序,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保证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