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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审计厅2008年度全区统一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审计厅2008年度全区统一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8〕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审计厅《2008年度全区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计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08年度全区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计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和“学习强素质、审计促发展”的要求,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的原则,紧密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合理确定审计项目数量,科学配置和整合审计资源,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努力提升审计的质量和水平,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作出积极贡献。

  二、审计项目计划

  (一)预算执行审计。

  1.自治区财政厅具体组织的2007年预算执行审计,延伸审计自治区本级地方税收征管情况。

  2.自治区民政厅200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3.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自治区版权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审计。

  4.自治区物价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审计。

  5.自治区信息产业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审计。

  6.自治区农业厅2007年度预算执行审计。

  7.自治区文化厅2007年度预算执行审计。

  8.自治区质监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审计。

  (二)财政决算审计。

  贺州市2007年度财政决算审计。

  (三)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1.自治区交通厅公路收费还贷情况专项审计。

  2.自治区水利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3.自治区库区移民资金审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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