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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镇江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10.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投入。把列入生态市建设规划和“十一五”环保规划的项目列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加大对环境综合整治、污染源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投入,保证必需的环保监察设施装备。

  三、推进循环经济建设,全面开展企业清洁生产,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11.制定促进全市循环经济建设的政策措施。通过深化改革,建立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条件和政策环境,充分运用市场经济手段,调节和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建立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机制。大力培育不同层面的循环经济典型,提升试点工作水平。进一步扩大循环经济覆盖领域和范围,向开发区、乡镇、社区等各个层面拓展,积极培育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生态产业链,深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把循环经济建设与产业集群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继续调优产业结构,努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大企业清洁生产的推进力度,依靠科技进步,改造传统产业,实现资源、能源的高效利用,进一步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积极推动环保科技项目的研究和应用。将环保实用技术优先纳入科技计划,对有利于资源利用、减少污染的项目给予重点引导和扶持,促进环保新技术、新成果的应用推广。

  12.积极推进ISO14000环境管理和环境产品标志认证工作。力争各省级经济开发区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积极推动4A级旅游风景区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鼓励企业参加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产品标志认证。

  四、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改善环境质量

  13.努力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年度控制与削减任务。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环境容量核定和污染排放总量调查统计工作。认真执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依法对无证排污、超标排污的单位进行严肃查处。

  14.抓紧制订各辖市、区环境污染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环保、安监等部门要督促企业特别是化工企业制订污染事故防治预案,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隐患,及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15.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等环节的系统管理,实行重点监控和重点监管制度,推进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许可管理工作。

  16.以实施“镇江城市水环境质量改善与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及示范工程”项目为契机,加强对古运河、内江等地表水水质的监控,加大科研成果的示范、推广力度。促进全市河道整治,努力实现地表水水质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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