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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镇江市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及《2006年全市服务业发展指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2.百人电话用户数200部,家庭和企业宽带网用户数20万户,增速20%。

  3.负责《实施纲要》中镇江软件园建设,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十九)市农林局

  1.农、林、牧服务业增加值增幅比2005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2.推进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市外经贸局

  1.积极推进服务业利用外资,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占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比重比2005年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2.落实《若干意见》中涉及扩大开放的政策。

  (二十一)市文化局

  1.积极培育和规范我市文化市场,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的比重比2005年提高2个百分点。

  2.依托文化资源发展文化旅游,积极推进茅山新四军纪念馆“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镇江博物馆达国家AAAA级景区标准。

  3.积极稳妥地实施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事业的管办分离、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内部运行机制创新、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我市文化建设和文化活动。

  4.积极开展镇江大剧院建设方案调研论证活动,为镇江新城区文化中心规划建设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二十二)市卫生局

  1.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达到 95 %,医疗机构千人拥有床位数3.12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率95%。

  2.落实《若干意见》中“除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等对企业抽取商品检查,须支付商品货款。”的政策,并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统一的实施细则。

  (二十三)市环保局

  支持《实施纲要》中有关服务业重大项目、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解决建设中有关环保方面的问题。

  (二十四)市国税局

  落实《若干意见》中涉及国税的有关政策。

  (二十五)市地税局

  落实《若干意见》中涉及地税的有关政策。

  (二十六)镇江工商局

  1.落实《若干意见》中涉及市场准入的有关政策,并制定实施细则。

  2.落实《若干意见》中“除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对企业抽取商品检查,须支付商品货款。”的政策,并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统一的实施细则。

  (二十七)镇江质监局

  1.落实江苏省《服务业名牌实施意见》,推进我市服务业名牌战略的实施,争创1-2个江苏省服务业名牌。

  2.落实《若干意见》中“除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外,质监管理部门等对企业抽取商品检查,须支付商品货款。”的政策,并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统一的实施细则。

  3.制定镇江市服务业标准化意见,各相关部门分别制定各项规范,逐一推出。

  (二十八)市广电局

  全市有线数字电视用户数达到2500户,有线电视村村通新增4.27万户。

  (二十九)市体育局

  人均拥有公益性体育设施占地面积1平方米,人均拥有公益性体育设施场地面积0.7平方米。

  (三十)市统计局

  1.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同期GDP增幅。

  2.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建立服务业统计季度报表制度。

  3.牵头做好《实施纲要》中十大服务领域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三十一)市旅游局

  1.旅游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上升4个百分点以上。

  2.2006年全市接待境内外游客总数1380万人次,增速20%,旅游总收入140亿元,增速20%,人均游客逗留天数1.8天。

  3.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介工作,拓展旅游发展空间。

  (三十二)市园林局

  1.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增幅比上年增长0.7%。

  2.旅游客流量增幅比上年增长20%,游客满意度不低于80%。

  (三十三)市物价局

  1.落实《若干意见》中“服务业的用水(桑拿、洗车等特种行业除外)、用气价格实行与工业用水、用气价格并轨。”“服务业的动力用电价格按非普工业用电价格执行,服务业的照明用电价格逐步与非普工业用电价格并轨。2006年1月1日起,取消商业照明类用电价格,改按其他照明类用电价格执行。对物流、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企业用电按普通工业企业价格标准执行。流通企业使用的大型冷藏、冷冻和各类加工设备的生产用电,以及列入市重点扶持的大型中高级批发交易市场、物流基地、大型配送中心的照明用电,按普通工业用电标准收取电费。”“除社区医疗、居民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收费以外的社区服务价格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的政策,并制定实施细则。

  2.落实《若干意见》中“全面清理涉及服务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各种资格认证、考试、培训等收费的价格,各收费单位要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擅自和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实行群众举报,严肃查处。”的政策。

  3.落实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和其他服务价格改革的措施。

  (三十四)市供销社

  1.做好《实施纲要》中的 “积极实施‘万村千乡’ 工程”工作,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全市乡镇村连锁放心店建设,网点达到300家。推进“万村为农服务社”建设工程工作。

  2.农资连锁网点达到100个。

  (三十五)镇江邮政局

  2006年全市邮政业务收入19806万元,增速6%。

  (三十六)人行镇江中心支行

  1.金融业增加值增幅达到14%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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