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镇江市2006年清洁生产工作意见
(镇政办发〔2006〕8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为了全面加快我市清洁生产工作,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和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特提出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和宣传培训服务为促进,把推行清洁生产与调整产业结构相结合,与推进企业技术进步相结合,与加强企业管理相结合,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1.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数:30家,其中强制性企业4家;
2.创建清洁生产示范企业数:10家;
3.重点推进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数:20项;
4.培训人数:完成专题培训和企业自主培训1000人次以上。
三、工作重点
按照市委、市政府“乘势而上、强势开局”的总要求,2006年要重点围绕以下“七个加强”,全面加快清洁生产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调整完善市清洁生产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切实加强对清洁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市清洁生产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讨论确定年度工作重点,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度,研究落实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推行清洁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清洁生产的各项推进工作,形成部门间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推进的良好机制。
2.加大考核推进力度。制定考核办法,对各地、各相关职能部门推进清洁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实行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工作述职制度。对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出台实施中、高费方案和推广考核奖惩办法,做到有检查有通报有奖罚,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
(二)加强宣传培训,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