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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开发区2006-2010年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江市发展改革委内,由丁羽如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外经贸局袁聿森、规划局谢庚龙、国土局张连华、环保局姚继承担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开发区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协调小组办公室的人员由发改委、外经贸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财政局等部门和全市7个开发区有关人员组成。

  二、开发区规划编制目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本着优化总体布局、明确产业定位和产业分工、集约利用资源、集聚发展重点产业、基础设施完备的原则,跳出现行开发区的行政区划,对全市7个开发区进行总体规划。

  根据我市开发区建设的实际情况,此次规划重点放在开发区产业规划上。

  (二)规划的时段和地域范围

  与“十一五”规划相衔接,建议规划的时间从2006年至2010年。地域范围包括镇江新区、丹阳、句容、扬中、丹徒经济开发区和京口、润州工业园区,重点是镇江新区、丹徒经济开发区和京口、润州工业园区。

  (三)具体要求

  1.依据各开发区所建区位、产业基础、自然环境等条件,对全市各开发区进行产业定位。

  2.对全市各开发区发展空间进行调整和整合。对市区4个开发区布局进行科学合理规划,研究保税区及区港联动的可行性和推进措施。

  3.对开发区内产业发展方向和前景进行分析。除现有产业外,提出今后的新兴产业。

  4.提出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5.要与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7.年内各辖市、区要对现有开发区规划进行重新规划,基本要求是要与全市开发区规划相衔接,要邀请专业机构编制(建议优先选择同一家专业编制机构编制)。

  三、开发区规划编制工作日程安排

  1.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

  4月上旬召开协调小组会议,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研究讨论具体工作方案,落实有关保障措施。

  2.组织对市相关开发区及外市进行专项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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