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环境监管和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为改善饮用水源水质,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全市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彻底清理整顿并严厉打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市政府成立了以许津荣市长为组长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加强征润州和黄岗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通知》,调整扩大水源地保护范围,进一步明确水源地保护的各项规定。在专项行动中,确定了全市范围内各水源地需要整治的重点污染企业26家,其中市区内13家、丹阳市7家、扬中市2家、句容市4家。已关停搬迁企业15家,关停程序实施中7家,部分搬迁及限期治理4家。通过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一批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隐患得以消除,提高了全市供水质量。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我市相关部门组织了拉网式检查,全市共检查企业3000多家,挂牌督办46件,立案44件,解决了一批重点、难点环境问题。
七、环保宣教力度进一步加大。我市各地、各相关部门围绕创模和创生态示范区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公众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配合《
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颁布实施,环保部门与市人大城建环保委联合举办了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并组队参加全省电视竞赛,获得优秀奖。在“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教育月活动中,各级政府引导,环保牵头,各部门分工协作,街道社区、学校为主,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使整个宣传教育月活动体现出“规格高、声势大、形式新、效果好”四大特色。12家绿色企业还向全市发出了“争创绿色企业、创建绿色家园”的倡议。在全市各级环保部门中开展了环保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村镇的“四进”活动,“定人结对,走进社区、学校、企业和村镇,主动宣传环保知识和环保法律法规,努力解决社区、企业和村镇的环境问题,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通过开展“环保四进”工作,促进了全社会环境保护水平的提高。
总的来看,2005年我市环保工作目标已基本完成,但与《镇江市市长环保目标责任状》(2003-2007年)相比较还有差距,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群的目标还没有实现,3个辖市还没有1家通过国家考核验收,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要加大力度,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率还不高,与之配套的管网建设滞后,垃圾处理场的建设还需要完善,局部地区的污染状况和农村环境仍需加大力度进行综合整治,生态示范区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快进度,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市长环保目标责任状台帐资料的管理需要规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