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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5年度市长环保目标责任状执行情况的通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5年度市长环保目标责任状执行情况的通报
(镇政办发〔2006〕100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2005年市长环保目标责任状考评要求,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组织部、市环保局、发改委、经贸委、监察局、水利局、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和市政协人资环委等部门组成的检查考评组,在各地、各有关部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于4月25日至26日对辖市、区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及市相关部门2005年度市长环保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和《江苏省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暂行办法》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评。考评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现场、核查台帐资料和综合评分等形式进行了考评。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2005年,我市各地、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支持下,坚持科学发展观,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环保“十五”计划和实现小康社会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的目标,狠抓污染的综合防治,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群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狠抓年度环保工作目标的落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和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推进了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市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丹阳、句容、扬中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7.89%、100%、100%。地下水水质保持良好。地表水基本达到功能区划标准,我市长江外江段保持Ⅱ类水质标准。内江水质总体达到Ⅳ水质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达到国家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昼间为54.6分贝,下降0.6分贝。2005年市区空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分别为0.03毫克/立方米、0.02毫克/立方米和0.09毫克/立方米,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37.5%、48.7%、26.8%。降水中酸雨发生频率大幅度下降。全年市区空气环境质量良好以上天数占总天数的88%,上升18%。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400万吨,同比增长5.3%,固体废弃物利用率达91%,提高了5个百分点。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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