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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6〕109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镇江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镇江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方案

  为巩固实施城市道路“畅通工程”成果,全面提升城乡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根据江苏省公安厅、发改委、建设厅、交通厅、教育厅、安监局、农机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公通字〔2006〕70号)要求,结合我市交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制定“十一五”交通安全规划为先导,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构建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勤政高效的管理体制,立足巩固求突破,改革创新促发展,不断完善协调机制,健全城乡路网结构,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提高通行效能,缓解交通拥堵,消除事故隐患,降压交通事故,改善交通环境,为服务“两率先”,建设法治镇江、平安镇江,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文明、安全、畅通、有序、便捷的城乡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的主体为各辖市(区)政府,创建范围为各辖市(区)、镇江新区。

  总体目标是:通过创建活动,使各地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扎实,综合协调机制健全,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城乡道路交通畅通有序,重大交通事故逐年下降,交通管理水平达到等级化要求。三年内全市各地全部建成“平安畅通县区”,力创“平安畅通示范地区”。

  具体计划是:京口区、丹阳市在2006年建成“平安畅通县区”,京口区力争建成“平安畅通示范地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句容市在2007年建成“平安畅通县区”,润州区力争建成“平安畅通示范地区”;丹徒区、扬中市在2008年建成“平安畅通县区”,丹阳市力争建成“平安畅通示范地区”。

  具体目标是:

  1.全市及各辖市(区)制定实施“十一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交通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全市所有乡镇以及312、104国道和沪宁、扬溧高速公路建立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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