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食品安全信用和信息体系建设。严格实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办法,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定期发布、联合发布以及发布前的通报制度。针对粮油食品和儿童食品,选择关键危害因子开展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工作。选择10家左右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批发企业、食品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按照有关要求,年内制定出台《镇江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提高工作机构和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相关部门要确定各级事故应急责任人,严格执行应急预案的规定,对隐瞒不报、拖延上报、延误事故处理时机、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结合2006年的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年底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辖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评价,以加大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察力度,促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部署,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监督人员要严明纪律、公正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构成刑事犯罪的违法案件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决不能以罚代刑、罚过放行。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完善制度,创新机制
要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研,针对当地实际,研究解决影响食品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在监管制度建设、机制建设、监管资源整合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尽快建立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领导,强化宣传。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知识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宣传重视质量、守法经营的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进一步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