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流通经营秩序。
(一)严格规范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在上半年,开展以清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加大清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力度,全面清理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确保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加大市场食品质量监管力度。强化对食品质量的监测,把监测作为监管食品质量的重要手段,坚持日常监测与快速检测、定向监测与不定向监测相结合,做好食品质量检测数据登记、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在7、8月份,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月”活动。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主要解决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
(三)进一步推进和落实企业自律制度。在10月份,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开展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建立落实自律制度专项执法检查,完善和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问责问纠等自律制度。
(四)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以“五一”、“十一”、中秋、国庆、春节为重点,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行为,特别是要把月饼市场专项检查和对奶制品的专项检查作为重中之重,确保节日消费和重点食品消费安全。
(五)巩固提高豆制品专项整治成果。在2005年对豆制品生产经营单位集中清理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豆制品专项整治,以巩固提高前期的整治效果。整治重点放在规范豆制品生产企业的加工行为,豆制品的市场准入以及集伙单位的索证索票制度管理。
(六)加强“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年内“放心粮店”总数达到100家,新增20家。开展原粮卫生专项摸底调查,切实掌握不同性质的库存粮食的卫生现状,加强粮食加工、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严禁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实施粮油品牌战略,新增省级以上放心粮油产品2-4个。
(七)加强食盐管理。开展以城乡集贸市场、运输沿线、农副产品加工集中地区和其它市场秩序不良地区为重点的食盐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盐的违法行为。严格食盐定点生产许可,加强日常监督监测,全市碘盐覆盖率不低于98%,碘盐批发合格率达到100%,居民户碘盐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8%,确保全市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的工作目标和食盐安全。推进食盐安全的诚信体系建设。诚信的教育面要达到90%以上,经营各环节食盐安全承诺书签约率要达到90%以上,新增单位(户)要及时签约形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