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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8)在自然灾害多发时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

  (9)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开展防治技术培训与指导。

  2.3 成立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由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沈阳农业大学、省农科院、市农科院等单位精通防灾减灾业务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研究判断突发灾害现状与趋势,评估灾害损失,为应急指挥部组织救灾提供决策咨询。

3.预防、预警

  3.1 预防

  各级农业部门要做好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范的宣传工作,提高对突发灾害的防范意识,做到科学防范。

  3.2 预防准备

  3.2.1 组织准备。不断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有关部门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3.2.2 工程准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等的加固和防护。水利部门做好相关农业水利设施的维修、加固和改造,增强农田及各类农业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2.3 预案准备。根据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不同类型灾害的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重点地区、关键时段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

  3.2.4 物资、技术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救灾物资。积极组织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

  3.5.5 适时防控。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尚未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防护措施。

  3.3 预警

  市农委与市气象局、水利局要加强合作,通过专家委员会分析发生农业自然灾害的趋势,并在天气预报栏目中向全市发布干旱、洪涝、风雹、低温冻害等预警信息。

  3.4 信息采集

  3.4.1 采集途径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各地区要建立稳定畅通的信息交换渠道,确保农业信息网络系统畅通。

  3.4.2 采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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