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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乌政办发〔2006〕23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2005年以来,各旗县市区按照《乌兰察布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要求,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建设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鼓励和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集宁区、丰镇市、化德县、察右中旗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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