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乌兰察布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发〔2006〕84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乌兰察布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2006年乌兰察布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2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自治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字〔2006〕19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精神,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对食品污染的治理,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使我市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二、整治工作重点和主要目标
(一)整治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面粉、食用植物油、肉及肉制品、蔬菜、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水产品、畜产品、饮料、食盐、酒、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整治。
(二)整治的主要目标
1、2006年底,全市无公害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马铃薯生产面积达到250万亩。
2、各旗县市区均要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监测,超标率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2个百分点。
3、对各类综合市场、批发市场、超市建立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质量承诺、退市制度。
4、加大对食品市场抽查检验力度,特别是对农村食品市场、城乡结合部销售的儿童食品、奶粉抽查检验合格率达到9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