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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2007年马铃薯专用薯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2007年马铃薯专用薯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发〔2006〕141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乌兰察布市2007年马铃薯专用薯基地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相关部门结合秋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马铃薯专用薯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马铃薯产业水平。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乌兰察布市2007年马铃薯专用薯基地建设方案

  为了调整我市马铃薯品种结构,扩大优质专用薯种植面积,提升我市马铃薯产业的整体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07年全市建成加工专用马铃薯生产基地10万亩,配备大型喷灌设备200套。对新建专用薯基地要当年建设、当年生产、当年见效。基地鲜薯亩产平均达到4000斤以上。

  二、建设标准

  以大西洋、夏菠蒂品种为主栽品种,按照标准化栽培技术规程,指针式喷灌以连片500亩种植面积配备一套。卷盘式喷灌以连片300亩种植面积配备1套。原则上每新建2000亩种植区域配套播种机、收获机、大型拖拉机等农机具各一台(套),进行流动式作业。水源、供电配套设施达到喷灌水量压力等要求。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06年10月-2007年2月,选择落实地块、经营者完成资金筹措工作,对选好的地块完成打井、配套等基础工作。

  第二阶段:2006年11月完成喷灌设备招标采购工作。

  第三阶段:2007年2月-4月下旬,完成指针式喷灌设备安装以及农机具的调试工作。

  第四阶段:从2007年4月下旬,专用薯基地全面进入生产阶段。

  四、保障措施

  (一)实行政策扶持,对喷灌设备和配套农机具实行补贴。

  1.补贴对象:凡我市具有规模经营专用薯基地能力的农户、联户优先享受政府补贴,市内科技实体企业开发水浇地建设专用薯种植基地的,也可享受补贴。各级水利部门负责对补贴对象的资格审查,重点对地块、水源、自筹资金等生产条件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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