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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农业标准化“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加快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基地建设,加快认证步伐,“十一五”期间,有机、绿色、无公害种植面积要达到800 万亩;全市奶牛、肉羊饲养基地全部通过无公害、绿色基地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数量达到45 个。加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已通过认定认证的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进行经常性的质量安全抽检,对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生产单位限期进行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关证书和标志。

  8、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标准化意识

  通过新闻媒体、科技特派员、科普宣传、科技“三下乡”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重点培训等形式,在全市广泛开展农业标准化宣传,分类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组织对现行推广应用的国家、自治区级农业标准进行收集整理,并对适宜我市推广应用的标准进行筛选、分类、印制,统一编印全市农业标准宣传培训教材,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标准推广应用宣传培训活动。对农户农业标准宣传、普及率2007年达到60%以上,2010年达到90%。

  四、保障措施

  农业标准化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因此,必须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领导,增加投入,搞好服务。

  1、强化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领导。调整组建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领导。组建乌兰察布市种养农业标准化服务指导中心,挂靠在乌兰察布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具体负责地方农业标准制(修)订的指导、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等工作。全市上下都要充分认识农业标准化对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为统领,带头学习和应用农业标准化知识,做到学标准、懂标准、运用标准技术指导农业生产。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农业标准化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从上到下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岗位责任管理体系。

  2、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农业标准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工作任务大,需要各部门密切合作。根据各部门职能分工,市农牧业局负责农业标准化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农业标准化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市农牧业局、市科技局负责农业标准的宣传推广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农业标准化的资金保障工作;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有关单位负责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工作。其它相关部门要积极搞好配合,按各自职能,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在全市形成抓农业标准化工作强有力的组织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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