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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农业标准化“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5、加快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

  农产品市场准入要以较大的旗、县为中心,大型农产品市场、超市、自治区级龙头企业为重点,逐步扩展延伸的原则,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一是实行索证索票、场地挂钩制度。对进入实施市场准入的农产品实行“索证索票、场地挂钩、互认制度”,进行交易的农产品一律由经营者持本人身份证或工商局颁发的经营执照,实行实名登录,并由经营户和市场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实行质量责任追溯制度;二是提高农产品批发市场监测能力。建立和完善大型农产品市场自身检验检测手段,逐步形成社会中介检验检测、执法机关监督检查和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监控体系;三是搞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搞好批发市场规划布局和科学配置,积极推行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在大型市场建立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销售专营区、专柜,建立健全具有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符合环保要求的销售网络体系。

  2006年-2008年首先在集宁区、兴和、中旗的大型农产品市场、超市进行市场准入试点工作,完善自身检验检测手段。在自治区级龙头企业中推行现代化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流通方式。2010年后在全市推广。

  6、推广标准化栽培技术,提高农机、农艺水平

  标准化技术贯穿于农业生产全过程,“十一五”期间,将重点推广马铃薯、红萝卜、杂粮杂豆、蔬菜种植、奶牛、肉羊养殖等多项标准化技术。一要抓良种标准化。必须把良种标准化放在农业标准化的首位,抓好良种生产、加工和包装,提高良种纯度、净度和发芽率,建立健全良好的供种体系;二要抓整地标准化。充分发挥大型农机具的作用,继续完善以深、松、耙(旋)为主体科学合理的耕作制度,创造蓄水保墒的土壤环境;三要抓播种标准化。适时早播,抢农时,保全苗、齐苗、壮苗,做到秋霜春防。四要抓田间管理标准化。突出解决好病虫草鼠危害的防治工作。

  推进优势农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主要农畜产品标准覆盖率2006年达到75%以上,在2010年达到90%以上,年均递增4-5个百分点。

  7、提升龙头企业加工质量标准水平,加快绿色基地标准化建设

  我市的自治区、市级龙头企业要积极推行农业生产GAP(农业良好操作规范)、GMP(良好操作规范)、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和GB/T19000系列标准(质量管理体系)体系。搞好加工过程的质量安全监控,提高加工和保鲜、贮运和包装质量,提高产品档次。要充分发挥品牌效应,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培育出多个适应市场需求、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标准化农畜产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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