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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农业标准化“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加大农业标准化宣传贯彻培训力度和推广应用规模。计划培训基层农业标准化推广人员1000人次。培训农牧民群众20万人次。全市主要农作物标准化推广应用面积达到800 万亩,覆盖率达到可推广面积的30%。标准化饲养奶牛达到10万头,覆盖率达到可推广面积的80%以上;肉羊养殖达到100万只,覆盖率达到可推广面积的30%。

  加快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新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启动建设11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旗县的农产品质检机构,新建30 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监测工作站,组织11个旗县开展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完成11 个无公害农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旗县产地环境质量检测与评价工作。

  积极推进无公害农畜产品认证进程。计划全市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面积800 万亩,其中粮油作物700万亩,蔬菜100万亩,整体推进我市无公害、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及名牌、优质农畜产品的认证进程,打造生态型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品牌6-10个。

  强化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流通领域农业标准化工作。“十一五”期间,择优在全市10 个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大力示范和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全市17 个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农业标准化建设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06-2007年为打基础阶段。制定并下发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现有适合我市的自治区、市级农业技术标准,制(修)定主要农畜产品标准化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基本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第二阶段2008-2010年为标准化实施和达标阶段。逐步实现大面积、多种优良农畜产品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标准的执行质量,2010年实现规划目标。

  三、主要工作

  1、积极推进农业标准体系建设

  农业标准体系建设按照立足现实、逐步完善、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多方引进、全面对接的原则,建立、完善与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相配套的农业标准体系。结合我市农牧业生产的实际,组织对现行推广应用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进行收集整理。充分发挥各级农业部门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十一五”期间,制(修)定市、旗县级地方标准规程60-80项,重点是特色蔬菜、杂粮杂豆、奶牛、肉羊养殖业标准化规程及农机标准化作业等方面的操作规程,基本健全我市农业标准化体系。同时,积极鼓励我市的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制定自己的企业标准,或高于现有的国家标准,或填补国家标准的空白。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广马铃薯、红胡萝卜、圆葱、奶牛、肉羊、林草新品种综合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系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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