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农业标准化“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乌政办发〔2006〕166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乌兰察布市农业标准化“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十一五”期间农业标准化工作。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乌兰察布市农业标准化“十一五”规划
农业标准化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是规范农业生产、保障消费安全、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为加快我市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实现农业生产的标准化、规模化、基地化、产业化、科学化、国际化,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产品增产、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中心任务,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通过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正确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实施,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快农牧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二、 目标任务
围绕农民增收的目标,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对农产品实行从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加工贮运直至市场准入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与质量安全监控。加快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农业标准体系;以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为基础的农业标准化实施体系;以法规为龙头、技术标准为基础、例行监测检测和认定认证为手段的农业标准化监督体系;以政府推动、企业带动、社会力量参与的农业标准化组织体系,实现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新突破。“十一五”期间,结合我市优势农畜产品的发展,围绕乳业、肉羊、马铃薯(蔬菜)、饲草饲料四大主导产业,新制(修)订乌兰察布市地方农业规范60-80项,建立结构合理的农业标准体系。加强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基地)建设。组织创建11 个无公害农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旗县和20个农畜产品生产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区域性优势特色农畜产品、出口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 5个。完善1-2个大型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