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整治违法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1、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制度,提高审批透明度。
2、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建立新闻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建立
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和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
3、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力度和对广告业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管力度,尤其要加强对资讯服务类、专题片和电视购物类节目广告内容的监管。
三、工作安排与具体要求
(一)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12月)。主要任务是学习、宣传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当前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第二阶段是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1月至2007年6月)。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各旗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对本地区的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第三阶段是总结巩固阶段(2007年7月)。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对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和提高,努力在专项整治中探索建立药品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要求把全市专项工作情况汇总上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政府。
(二)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强药品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的重要意义,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200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对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要落实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要深刻吸取“齐二药”事件的教训,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中的责任,落实责任制。对在整顿工作中领导不力、市场整顿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事件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特别是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行为,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