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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减轻全市用电负荷的紧急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减轻全市用电负荷的紧急通知
(穗府办[2008]5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期,全国大范围遭遇历史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导致部分电力设施受损,电力系统受到严重威胁;同时,交通运输受到较严重的影响,煤油运输紧张,造成发电厂出力大幅减少,我省供电缺口激增,呈现电力电量双缺的局面,并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和我市已启动电力应急预案。为共度难关,应对灾害性天气造成的电力紧张局面,确保全市居民和社会各行业的用电秩序,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节约用电、减轻用电负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关单位要做好表率,落实节电措施
  (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驻穗单位要带头落实节约用电措施,建立科学的用电制度,按规定采购和使用经国家认证的节能产品。
  (二)进行节电管理,减少办公设备电耗和待机能耗,做到人走机停,尽量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待机消耗;控制并减少电热水机的使用;合理使用办公照明,杜绝出现白昼灯、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熄。
  (三)做好机关节电计划和改造方案,制定节电目标,落实节电措施,努力实现2008年用电量比2007年减少10%以上,发挥节电表率作用。
  二、工业企业要落实错峰用电方案
  (一)电力严重紧缺期间,除确保生产抗灾和救灾物资重点企业的生产用电需求外,其他各类用电企业都要合理执行错峰用电,坚决对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产能过剩、能耗高、污染大的小钢铁、小水泥等淘汰类企业实施限电措施,腾出电力资源,优先保证群众和受灾地区用电。
  (二)全市工业企业在错峰用电期间,要特别注意生产安全,服从电网调度指令,严格执行我市工业企业轮休方案。在生产日根据要求及时避峰,主动避开每日用电高峰时段(9:00~12:00,17:00~22:00),尽可能将生产安排在电力供应相对充裕的电力谷期时段(23:00~次日8:00),努力减少错峰限电对生产的影响,争取错峰不减产。
  (三)全市各发电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省、市电力调度中心指令,确保发电出力和安全运行,所有因缺油、检修等原因停运的机组都要创造条件立即开机,确保我市顶峰发电能力,尽可能减少我市供电缺口,减少全市错峰用电压力。
  三、服务行业要主动避峰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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