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立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制度。
(1)市国土房管局和市气象局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在我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未启动之前,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和省气象局在汛期(每年的4月15日至10月15日)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采取相应的防御措施。
(2)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国5象局《关于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229号)规定,我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统一划分为5个等级:1级定义为可能性很小;2级为可能性较小;3级为可能性较大;4级为可能性大;5级为可能性很大。其中3级在预报中为注意级,4级在预报中为预警级,5级在预报中为警报级。3~5级发布预报,分别用黄色和橙色表示,5级发布警报,用红色表示。各等级含义和防御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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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级 ┃ 颜色 ┃ 含义 ┃ 防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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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级 ┃ 无 ┃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小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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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级 ┃ 绿色 ┃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小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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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 ┃采取防御措施,提醒灾害易发地点附近的居 ┃
┃ 3级 ┃ 黄色 ┃ ┃民、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密切关注天气 ┃
┃ ┃ ┃(注意级) ┃ ┃
┃ ┃ ┃ ┃预报,以防天气突然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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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灾害发生可能性大 ┃各有关单位值班指挥人员到岗,暂停灾害易 ┃
┃ 4级 ┃ 橙色 ┃ ┃发地点附近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居民, ┃
┃ ┃ ┃(预警级) ┃ ┃
┃ ┃ ┃ ┃密切注意雨情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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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各有关单位值班指挥人员到岗,紧急疏散灾 ┃
┃ ┃ ┃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 ┃害易发地点附近的居民、学生、厂矿、企事 ┃
┃ 5级 ┃ 红色 ┃ ┃ ┃
┃ ┃ ┃(警报级) ┃业单位人员,关闭有关道路,组织人员准备 ┃
┃ ┃ ┃ ┃抢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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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执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1.速报时限要求。
(1)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当地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广州市应急办和市国土房管局,同时可直接速报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
(2)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发生中型地质灾害后,应在2小时内速报广州市应急办和市国土房管局,同时可直接速报省国土资源厅。
2.速报的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机制。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坚持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原则。按照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等级,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Ⅰ级应急响应报国土资源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由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Ⅳ级应急响应由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区(县级市)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