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快全市保安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三政办〔200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公安局制定的《关于加快全市保安事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关于加快全市保安事业发展的意见
(市公安局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安全防范需求,规范全市保安管理工作,促进保安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加快全省保安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7〕1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推动全市保安事业快速发展
保安服务业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公共安全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的必然要求,是面向社会大众提供安全服务产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的特殊行业。保安服务企业是新形势下公安机关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重要载体,是辅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当前,我市保安服务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转折时期,孕育了十分巨大的保安服务需求,蕴藏着十分丰富的保安服务市场资源,具备了大发展的客观条件。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保安工作,把保安工作作为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发展保安事业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规范与发展并举,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把发展保安服务业置于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创建“平安三门峡”的大局中谋划,通过依靠政府抓引导、依靠部门定政策、依靠市场配资源、依靠管理强素质、依靠责任促落实等措施,逐步形成“政府领导、公安监管、部门配合、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保安服务专业化、产业化和保安队伍职业化、正规化。
二、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激发保安服务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