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研究督查工作,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高度重视督查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机构,明确督查专兼职工作人员。要充分发挥督查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督查工作人员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支持督查工作人员放手开展工作。要重视督查调研材料的上报工作,旗县和部门上报材料每月不得少于三篇。上级督办件、领导批示件按时限要求随时上报。督查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实情,切实提高督查工作水平。
附件:
督查调研材料报送要点
一、贯彻落实市委、政府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方面
落实市二次党代会、二届二次全委会、李万忠同志在市人大一届四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常务会有关情况(各旗县市区、市直各部门上报)。
二、农牧业方面
1、 日光温室、塑料大棚、马铃薯喷灌圈等设施农业落实情况(市农牧业局上报)。
2、 “三个高于”落实情况,即财政支农投入增量、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牧区的增量和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牧区的增量要高于上年(市财政局上报)。
3、 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农牧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等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林业局、农牧业局分别上报)。
4、 100个重点贫困行政村嘎查、8万贫困人口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市扶贫办上报)。
5、 100个新农村新牧区试点村建设情况(市农牧业局上报)。
6、 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进展情况(市水利局上报)。
三、 工业方面
1、83项工业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市经济委上报)。
2、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市经济委、工商局分别上报)。
3、高载能和电力、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情况(市经济委、环保局分别上报)。
四、第三产业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