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采取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与组派医疗队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推动“白内障无障碍区”建设。完善低视力康复服务网络,推广低视力康复技术,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治。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试点工作。
3、健全聋儿康复网络。完善聋儿康复网络,巩固基层聋儿康复机构,办好聋儿家长学校,指导社区、家庭开展康复训练。实施贫困聋儿康复救助,做好“全国政协香港委员资助贫困聋儿项目”。
4、完善精神病防治工作机制。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对贫困精神病患者实行医疗救助。开展精神病防治社区康复工作,采用工疗、娱疗、日常照料等多种康复手段,提高康复效果。
5、推动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组织肢体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开展康复训练。做好肢体残疾手术矫治、辅具适配、功能训练等工作。救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接受手术矫治与康复训练。
6、发挥社区和家庭作用,以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机构、工疗养护机构为依托,开展智力残疾康复综合服务。发挥智力残疾人亲友的积极性,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生活自理和认识能力与语言交流等训练,对成年智力残疾人进行简单劳动技能、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对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开展早期干预,做好特殊人群的补碘宣传教育工作,减少智力残疾的发生。
7、组织供应各类残疾人急需的质优价廉的实用型辅助器具。对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下肢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实施救助。完善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质量监督和管理。
8、推动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地区,使贫困残疾人通过医疗救助全部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加强城市、乡镇、社区贫困残疾人医疗救助工作,促进康复专项救助制度建设。
9、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公益宣传服务,普及康复知识,提高残疾人的自我康复意识。广泛开展“爱耳日”、“爱眼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等活动。针对遗传、疾病、中毒、意外伤害、有害环境等主要致残因素,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干预措施。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有效减轻和控制残疾程度。
10、各级政府加大对康复工作经费的投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做好对各项工作的检查指导、验收和统计及汇总工作,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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