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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在苏木乡镇全面推行干群绿色通道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在苏木乡镇全面推行干群绿色通道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发〔2007〕57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乌兰察布市在苏木乡镇全面推行“干群绿色通道”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四日

乌兰察布市在苏木乡镇全面推行“干群绿色通道”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乌党办发[2006]7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苏木乡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有效地解决撤乡并镇后因部分农牧民办事不便的问题,根据自治区的有关要求,通过借鉴外地苏木乡镇开展便民服务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干群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转变苏木乡镇政府工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畅通便民渠道,密切干群关系,时刻为人民群众服务,切实解决各类矛盾和群众生产生活上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深入发展。

  二、苏木乡镇“干群绿色通道”组织网络建设

  1.各旗县市区要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为龙头,将涉及苏木乡镇为人民群众的服务项目如计生、民政、林业、卫生等纳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统一办理业务,与苏木乡镇形成一条龙办事渠道。各旗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扩大业务范围,增加为人民群众办事的服务项目,增加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单位进驻大厅办理。

  2.在苏木乡镇成立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由乡镇主要领导兼任服务中心负责人,开办为人民群众办事的服务平台。将苏木乡镇具有行政、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的计生、民政、土地、林业、农牧业、司法、经济建设等站所进驻服务中心工作,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办事形式。服务中心内要设立办事公开栏,实行“一站式”服务,公开透明地为农牧民办事。在工作运行上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全程办事代理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苏木乡镇干部领导要实行定期值班办公制度,内设咨询电话,昼夜开通,节假日有专人值班,全面受理农牧民来访、来电、来信,及时解决农牧民提出的各类问题。要制定《代办服务事项办理承办单》、《即办服务事项办理承办单》、《干群民情链接办理卡》、《党员服务接待办理登记单》等登记表,做到办事公开,程序规范,内容要有记载,档案要齐全。苏木乡镇干部要定期到行政村入户为农牧民提供行政审批代办、农牧业技术指导、政策法规信息等多种服务,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对苏木乡镇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实行业务和技术指导,上下联动,要延伸服务。形成“乡有中心村(行政村)有站,村村(自然村)都有代办员”的干群绿色通道网络,实现农牧民办事一条龙的服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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