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州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州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粮食局,负责日常工作,由州粮食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州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局、粮食局、交通局、农业发展银行巴州分行、中储粮库尔勒直属库、兵团农二师发改委(粮食局)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承担以下职责:
(1)根据应急状态下全国、自治区和自治州的粮食市场动态,向州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
(2)根据州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指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3)综合有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和简报;
(4)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意见。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应急准备工作、应急实施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情况;
(5)完成州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 预警监测
3.1 市场监测
州粮食局、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立自治州粮食监测预警系统,及时掌握国际、国内、自治区和本州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加强对粮食供求和市场价格进行监测及预警分析。建立信息报送网络,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对重点粮食品种、重点加工企业、重点市场和商场的监测。特别要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跟踪监测,出现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3.2 应急报告
州粮食局、发改委要建立自治州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各县市粮食局、发改委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在第一时间向州粮食局、发改委报告:
(1)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2)发生重大传染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3)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