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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2.3 州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州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粮食局,负责日常工作,由州粮食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州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局、粮食局、交通局、农业发展银行巴州分行、中储粮库尔勒直属库、兵团农二师发改委(粮食局)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承担以下职责:

  (1)根据应急状态下全国、自治区和自治州的粮食市场动态,向州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

  (2)根据州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指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3)综合有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和简报;

  (4)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意见。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应急准备工作、应急实施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情况;

  (5)完成州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 预警监测

  3.1 市场监测

  州粮食局、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立自治州粮食监测预警系统,及时掌握国际、国内、自治区和本州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加强对粮食供求和市场价格进行监测及预警分析。建立信息报送网络,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对重点粮食品种、重点加工企业、重点市场和商场的监测。特别要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跟踪监测,出现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3.2 应急报告

  州粮食局、发改委要建立自治州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各县市粮食局、发改委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在第一时间向州粮食局、发改委报告:

  (1)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2)发生重大传染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3)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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