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北部滨水区码头整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合法码头的界定

  合法码头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按照市政府镇政发〔1996〕259号文件规定办理了长江岸线使用审批手续,具有市政府(或市发改委)的有关批文,拥有长江岸线合法占用手续;

  2.码头设施建设使用土地、占用河道堤防、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经过市国土、水利、环保和规划等部门批准。

  1996年10月30日之前,凡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部门批准的,也视为合法码头。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即为没有合法手续的码头。

  五、职工安置

  对于未改制或改制未到位国有企业所属码头的企业职工,按市政府批准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执行。

  六、整治分工

  本次码头整治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并采取属地管理原则和部门包干原则。其他相关部门各自做好相关工作。

  1.属地管理原则。以古运河为界,运河以东区域内的市煤石公司黄砂码头、象山油库码头、镇江市河强建材有限公司黄砂码头和省交通工程公司码头的整治工作由京口区政府负责,运河以西区域内的润州区金山光明黄砂经营部码头、润州区源立建材经营部码头、润州区喜云物资公司码头和镇江市港站联运服务部1号码头和2号码头的整治工作由润州区政府负责,市相关部门(行业办公室)做好配合工作。

  2.部门包干原则。市长江运输公司8号码头整治工作由市交通局负责;对于列入企业搬迁的苏美达公司码头、镇江焦化厂1号码头、2号码头,江南化工厂1号码头和2号码头的整治工作,则由企业搬迁组-市经贸委负责;对于目前已停用的市轮联船厂码头、省商业仓库的1号码头、2号码头和3号码头以及市农药厂码头的整治工作,则由市水利局负责,另一座市水上公安码头由市公安局负责;对于封堵后仍继续使用的市港口公司(金山号游轮)3号码头由市口港局负责,征润洲污水处理厂码头由市建设局负责,焦山公园人渡码头由市交通局负责,镇江市芦滩管理处汽渡码头由市水利局负责;口岸系统的镇江海事局码头、长江镇江航道处码头的整治由市口港局负责。具体分工见附表。

  3.其他部门密切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督查方面的相关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