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管理体系、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十五”期间,经过新一轮机构调整,各地散装水泥管理体系日益完善。各辖市、区主管部门加强了人员配备,充实专职人员9人,各地均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散装水泥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不断加大。“十五”期间,我市先后出台了《镇江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发展散装水泥生产的若干意见》、《镇江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关于在市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告》等,为散装水泥向更高层次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四)散装水泥发展的氛围进一步浓厚
宣传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市散办以在《镇江日报》公开征集散装水泥标志为题,并配以诗歌,诠释发展散装水泥的重大意义。丹徒区在散装水泥车、水泥流动罐上打上宣传口号,发送一次性纸杯,制作公益性电视广告牌、专题片等大力进行发展散装水泥宣传。句容市在句容日报上整版刊登散装水泥政策法规,增强社会对散装水泥工作的了解。我市借助于影响力大、辐射面广的本市媒体扩大发散宣传,在宣传中紧扣广为关注的生态环境和空气质量两大热点,把发散工作和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经济与资源协调发展结合起来,从而提高了发散工作在全市的地位,营造了浓郁的发散舆论氛围。
“十五”期间,我市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发展不平衡。先进地区散装水泥生产率达到80%以上,应用率近90%,而落后地区散装水泥生产率不到20%,应用率几乎为零。水泥生产企业发散率高的已达到90%,处全国领先水平,而部分企业目前还不具备发散条件。
二是政策调控力度不足。发展散装水泥涉及生产、运输、应用等诸多环节,目前仅靠征收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实施调控力度远远不够,对商品混凝土强制使用、干混砂浆普及推广缺乏有效的政策措施,政策导向作用仍需进一步增强。
三是运作机制不适应散装水泥发展的要求。随着散装水泥工作向深度拓展,目前散装水泥的运作机制与散装水泥发展的要求越来越不相适应。目前全市散办均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事业越发展,专项资金收取量越少,客观上造成了管理机构的生存和事业发展之间的对立,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二、“十一五”发展散装水泥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