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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2005年度辖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报告》的通知


  一、主要成绩

  1.政府认真履行教育工作的领导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以“丹阳的率先发展必须以教育的率先发展为根本、为基础”、“惟有教育强才有百业兴”的理念来领导教育工作,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教育工作,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学校调研,参加校长培训班并作报告。2005年市委或政府几乎每月都有专题会议或现场视察和办公,协调解决华南实验学校二期建设、职教中心扩建、市实验初中搬迁中的实际问题。2006年3月又召开了全市教育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了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出台了《关于全面建设教育强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明确了“十一五”期间加快丹阳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与此同时,丹阳市委、市政府重视调动乡镇发展教育的积极性,建立了对乡镇政府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的制度,鼓励乡镇及企事业单位支持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表彰奖励支持教育的先进典型。由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全市形成了从领导干部到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2.财政教育投入有所增加。财政部门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把保障和促进教育发展作为工作重点。2005年预算内生均教育事业费为1628元,比上年增长8.56%。2006年财政编制预算时,按新标准足额安排了中小学班主任津贴,依上限标准即小学80元/生、初中120元/生安排了生均公用经费、“两免一补”和城乡“低保”减免的6项经费、成人教育经费和中小学设备费、维修费等5项经费,预算内安排146万元教师继续教育经费,达到教师工资总额的1.48%。2006年编制的财政预算体现了“三个增长”的要求,教育优先的政策在财政投入方面得到了体现。

  3.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基金)、职工教育基金做到足额征收,基本专款专用。2005年教育费附加、职工教育基金征收入库数为6959万元,省专项拨款100万元,上年结转2567万元,全年可用附加为9626万元。年度拨付教育5600万元,拨付乡镇1152万元,上交省350万元。节余的2524万元已于今年1月拨付。对于拨付到乡镇的1152万教育费附加,丹阳市政府将其使用纳入对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考核内容,对未按规定使用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保证了教育费附加用于教育事业。

  4.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又有新亮点。丹阳市早在2000年就通过了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的试评估,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从硬件到软件在全市领先。2005年,丹阳市以建设教育强市、教育名市为追求,不断提高教育现代化的实施水平。一是启动新一轮学校布局调整。完成市三中、华南实验学校二期建设、吕叔湘中学校园改造工程、市六中初高中校园分设建设、城区三所完小的整合工程,着手实施教师进修学校的易地重建工程和市职教中心东扩工程,城区中小学面貌又有新的改观。二是全面完成省“六有”和“校校通”工程。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28亿元,新建和改扩建食堂、宿舍、水冲式厕所29714平方米,绿化校园3.5万平方米,添置床铺1500张;建成网络教室222个、多媒体教室1135个、电子阅览室50个,计算机总数达到12304台,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均达到“校校通”第三层次标准,初步实现了教育、教学、管理数字化和网络化。三是大力创建优质品牌学校。去年创建省示范性实验幼儿园3所、省实验小学6所、省示范初中3所,镇江市教育信息化先进学校10所。各类窗口学校比例均高于镇江市平均水平,在省级以上品牌学校就读的各学段学生比例超过80%。

  总之,丹阳市政府2005年教育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教育事业发展呈现高水平、高质量,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接近100%,巩固率分别达到100%和99.85%,被评为市“无流生学校”和“控流先进学校”的比例超过95%,高中普及率超过95%,普职高比例大体相当。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水平更加均衡,各类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普通高考本科录取人数占丹阳总人口之比超过3‰,对口单招本科率居全市之首,高中教育取得新成绩,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美誉度进一步提高,教育正在成为丹阳的“城市名片”。

  二、主要不足

  1.财政体制不完全符合“以县为主”的要求。目前,中小学教师工资虽然实行了市财政统一发放,但是通过市财政与镇区财政的结算来实现的,尚未做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市级预算,给义务教育投入机制的顺畅运行带来困难。乡镇教育费附加分配按照征收数确定比例、多收多用,使经济薄弱乡镇的学校办学条件改善缓慢,公用经费缺口较大,债务偿还困难,城乡、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受到制约。

  2.财政预算内教育投入仍不到位。一是未完全做到“三增长一提高”。2005年教育财政经费拨款29261万元,比上年增长8.02%;财政经常性收入为112524万元,比上年增长9.64%,教育财政拨款增长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63个百分点。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与财政总支出的比率比上年降低了2.93个百分点。二是2005年义务教育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均未在财政预算内安排。2006年教师继续教育经费预算内安排了147万,其余通过教育费附加安排。三是部分中小学债务较重,中小学校长压力较大。

  3.教育经费的管理需要规范。一是日常教育事业费、教育费附加混在一起拨给学校,到年底才明细科目和用途。二是征收的地方教育基金、企业职业教育和培训经费在征管用的各环节未分开核算。三是乡镇大都用教育费附加安排“防暑降温费”。四是部分教育费附加返还乡镇,通过乡镇再分配的做法不符合省、市规定的教育费附加使用程序。五是未成立“县级教育经费结算中心”,中小学学杂费目前实行的是“校收、乡管、校用”的模式,不符合省有关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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