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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2005年度辖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报告》的通知


  总之,2005年各地政府教育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并呈现出向更高目标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主要不足

  1.法定教育投入不到位。财政对教育投入尚未达到法定“三增长一提高”的要求,这是政府教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大多数辖市区教育投入不能做到法定“三增长一提高”。经查,丹阳、扬中、丹徒、京口未做到“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二是财政预算留有人员经费缺口。2005年、2006年,润州财政在预算教师工资时留有250万经费缺口。三是未按照市《决定》要求落实教育经费。年初编制财政预算时,句容生均公用经费、教师继续教育经费、贫困学生“两免一补”等5项费用均未在预算内安排。丹徒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仅作了象征性安排。四是预算内未足额安排生均公用经费。除扬中外,各地2005年预算内均未安排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

  2.教育费附加使用、管理仍存在问题。一是违规使用教育费附加。丹徒财政局把高中、职高预算外资金244万元,列为“教育费附加”下拨。扬中用教育费附加138万发放教师地方津贴(阳光工资)。丹阳预算内未安排教师的“防暑降温费”,乡镇普遍用教育费附加安排福利支出。丹徒财政用教育费附加安排教育局机关行政经费。二是结转教育费附加未使用。句容上年结转375万元未在2005年度使用,京口2005年结转的494万元未列入2006年预算。总的看来,丹徒在教育费附加管理和使用上问题依然较为突出。

  3.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措施不力。近年来,各地在创建教育现代化乡镇以及实施省中小学布局调整、农村学校危房改造、“六有”和“校校通”工程等建设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普遍负债较多。少数辖市区政府在责任落实、政策制订、资金安排、组织协调等方面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使许多中小学校长经常被债主纠缠,或因债务到法院应诉,甚至发生债主封堵、强锁学校大门等现象,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4.中小学教师的奖金福利与当地公务员的差距较大。丹阳、句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第13个月工资未按省标工资发放,预算内也未适当安排教职工年终奖,教师与公务员收入的差距在拉大。除丹阳外,其他辖市区预算内基本未安排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影响了教师业务进修、素质提高。调查表明,由于课程改革对教师有了新要求,多数地区都存在教师队伍年龄和学科结构不尽合理,显性超编和隐性缺编同时并存的问题。

  三、整改意见

  1.政府教育投入要依法做到“三个增长”。要尽快建立义务教育公共财政体制,依法做到“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财政预算时不能留有教师工资缺口。特别在减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杂费后,财政预算内要足额安排中小学公用经费,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2.教育费附加管理使用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执行省、市政府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确保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义务教育改善办学条件,不能违反规定使用教育费附加。要减少教育费附加的结余,上年结转的要在第二年拨付教育使用,使用程序要规范透明。

  3.教育债务政府要积极化解。教育是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责任之一。辖市区政府要加强领导,制订化解债务的计划和措施,通过财政拨款、教育费附加安排、变现闲置校产、或将债务从学校剥离等措施,把校长从债务纠纷中解脱出来。

  4.提高教师队伍素质要有新措施。财政预算内要按规定足额安排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要根据教育事业需要合理安排新教师编制,特别对中小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编制人事部门要优先安排。要采取措施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缩小教师与当地公务员的收入差距。

  四、考核结果

  对照《江苏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标准》,经综合评议、量化评分,督导评估等第如下:

  优秀:镇江新区、润州区、丹阳市

  良好:扬中市、句容市、京口区、丹徒区

  本督导报告自下发起15日内,如无申请复查或申述的,督导报告的主要内容将在新闻媒体公告。请各地对照督导报告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方案请于9月15日前书面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附件:1.对丹阳市人民政府2005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的意见

  2.对句容市人民政府2005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的意见

  3.对扬中市人民政府2005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的意见

  4.对丹徒区人民政府2005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的意见

  5.对京口区人民政府2005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的意见

  6.对润州区人民政府2005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的意见

  7.对镇江新区管委会2005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的意见

  附件1:
对丹阳市人民政府2005年度教育
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的意见

  2006年5月9日至5月10日,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市委组织部和市教育局等部门参与组成的考核组,按照省、市确定的考核标准和细则,对丹阳市政府2005年度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和考核。考核中听取了政府主要领导的汇报,查阅了地税、财政、教育部门的相关账册、凭据,延伸查看了皇塘镇、云阳镇的教育经费帐目,召开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中小学校长、教师座谈会,实地考察了省丹中、市六中、司徒中学、华南实验学校等学校,与教育局、财政局领导及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和访谈。现将督导考核意见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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