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动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领域的科技进步。充分发挥大专院校和有关研究机构的力量,加强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墙材产品、建筑节能产品的开发和应用研究。加快新墙材产品应用规范、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制订,完善配套材料,提高全行业整体水平。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立,推动企业成为技术进步和创新的主体。建立墙材生产、应用与技术创新服务系统。利用墙改专项资金,支持科技投入,通过市场化运作,推动墙材业发展循环经济的课题及各项研究和试点工作的开展。
4.完善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体制。以实现新墙材品牌战略为目标,鼓励科研单位、生产企业、开发企业组成联合体,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形成产业集团。以实现产品生产精细化战略和行业结构调整战略为目标,建立新墙材与节能墙材产品强制性认证与认定体系,不经认证,不能享受国家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新墙材生产企业实行达标与认定管理,定点生产。对涉及人身健康的墙体材料,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不经认证不得销售使用。
5.加强对墙材生产、流通与应用的监管。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用地管理,堵住粘土砖生产源头。加强与各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按比例严格核减粘土砖的产量,从用地、税收、应用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墙材项目的管理,防止假借新型墙材项目上马粘土砖生产线。严禁在全市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粘土砖生产企业。对现有的粘土砖生产企业要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淘汰落后,提升产品档次。通过建筑应用领域的闭合管理和标准体系的建设,促进新墙材与节能建筑的推广应用。
6.健全新墙材推广应用的投入机制。一是严格专项基金的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督促各地严格执行专项基金政策,查处违规行为。三是严格按国家和省要求使用新墙材料专项基金,发挥专项基金的杠杆调控作用,在“十五”扶持新墙材与建筑节能产品的研发、生产与应用的基础上,力争墙改专项基金用于新墙材与建筑节能产品的研发、生产与应用数额翻一番。
7.扩大开放,引进消化国内外先进适用的技术、产品。按照我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要求,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适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借鉴和采用国际先进的理论、标准以及管理模式。有计划、有步骤、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内、外资,引导其更多地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墙材生产,促进我市墙材行业的结构调整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8.坚持不懈地大力开展墙改宣传工作。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适应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新墙材产品的宣传,普及新墙材产品知识,增强推进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的自觉性。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监督与严控粘土砖生产线的建设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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