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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6〕129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镇江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是实施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利国利民的大事。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分解目标,落实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本规划中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二○○六年八月八日

镇江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全面建设节能建筑,有效保护耕地和节约资源,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回顾

  (一)全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情况

  “十五”是我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全面推进和加快发展的时期,据统计,全市共生产新墙材52.5亿块,比“九五”末增长314%;新型墙材产量占墙材总量的比例达76%,比“九五”末增长45.78个百分点;新墙材房屋竣工面积占当年竣工面积的比例达100%,比“九五”末增长51.3个百分点;节能建筑标准由节能30%提高到了50%,节能建筑占新墙材建筑的比例比“九五”末上升了20个百分点。实现节约土地约6000亩,节能约19万吨(标煤),利用工业废渣约196万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经济与环境效益。

  历年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表(略)

  1.政策支撑逐步完善。“十五”期间,依据国家及省有关墙材革新与推广节能建筑的政策与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先后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管理规定〉的意见》、《镇江市墙体材料革新与推广节能建筑奖励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的通知》等19项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政策支撑体系,对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事业的跨越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保证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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