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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语委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镇江市系列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语委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镇江市系列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6〕139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市语委、教育局制定的《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镇江市系列活动的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六年九月六日

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镇江市系列活动的意见
(市语委 市教育局 2006年9月)

  2006年9月10日至16日是第九届全国推普周。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2006〕3号)和省语委等部门《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江苏省系列活动的通知》(苏语〔2006〕7号)的要求,我市将围绕推普周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规政策,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语言规范意识、法制意识和推广普通话参与意识,加快普通话在全社会的推广普及进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二、宣传主题

  “普通话--五十年推广,新世纪普及”。
  三、主要活动安排
  1.做好推普周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推普周前召开市语委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进一步学习、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其实施办法,精心布置和组织全市推普周的各项活动。9月16日在大市口广场举行宣传与咨询,同时开展进城务工人员普通话免费培训现场报名工作。组织市区学校师生向主干道沿街单位赠阅《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宣传材料和推广普通话宣传品,会同工商、城管部门查纠不规范社会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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