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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6〕15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工作是《森林法》赋予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正确掌握我市造林绿化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以下简称二类调查)对指导全市林业发展规划、林业政策和林地管理、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绿色江苏建设的决定》精神,确保我市林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市政府决定对全市的森林资源状况,组织专门技术力量进行全面调查,现将二类调查的具体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二类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定,积极推进实施“绿色倍增计划”,将林业建设作为我市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来抓。全市林业建设各项事业取得了比较快的发展。通过这次二类调查,既可以弥补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的不足,又能准确掌握全市各地的森林资源现状、客观反映我市造林绿化所取得的成绩。清查成果将为我市的林业建设提供重要的森林资源基础数据,为全市制订林业政策、编制林业规划、确保实现森林资源增长目标的实现提供科学依据。各地一定要从依法行政、有效监测、科学决策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二类调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做好二类森林资源清查工作

  1.明确工作任务。首先是要按照《江苏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完成全市二类调查各项任务。其次在完成调查的基础上,努力建立全市森林资源数据库和地理信息系统,提高森林资源管理和监测水平。

  2.统一工作步骤。本次全市二类调查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阶段:时间是2006年10月前,完成调查方案编制和业务培训工作。第二阶段为外业调查:时间从2006年10月8日至12月底。主要任务是完成《江苏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规定的外业调查工作和卫星遥感判读。市和各辖市(区)要同步开展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工作,并接受省林业局的检查验收。第三阶段为内业汇总阶段:时间从2007年1月至2007年6月。主要任务是进行调查资料的内业整理,并进行“三查”(自查、互查、核查)工作。在2007年1月掌握初步的全市森林覆盖率数据。第四阶段为总结表彰阶段:时间从2007年7月至8月,主要任务是编写完成调查工作总结,申报成果资料,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召开总结表彰会议。各级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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