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宣布《乌兰察布盟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失效的通知
(乌政办发〔2007〕73号)
各旗县市区委、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
2000年7月26日,原中共乌盟盟委、乌盟行政公署联合下发了《
乌兰察布盟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乌党发〔2000〕39号)。经审查,该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内蒙古自治区鼓励外商投资优惠政策》和《内蒙古自治区扩大横向联合优惠政策》已经在2003年2月21日废止,因此,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决定,宣布《
乌兰察布盟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