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牧民科技培训工程。不断创新科技培训方法,努力提高培训效果。以提高农牧民的生产技能,培养农村牧区专业大户、种养能手、能工巧匠、经营能人和科技能人为重点,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培训农村牧区科技实用型人才,农村牧区劳动力年度培训率要达到70%以上。完善农牧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并为获得高级农民技师职称的农牧民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推广补贴。
实施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抓好市、旗县、乡镇100个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和50个乡土人才基地建设,每年培训有职业技能的农牧民8万人次以上,培训乡土人才15万人次以上。
(二)农村牧区卫生事业
加强农村牧区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逐步建立符合市情、设施齐全、功能完善、运转协调的农村牧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到2010年,全市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全部达标。
基本医疗体系建设。按照巩固提高旗县一级,健全完善乡镇一级,充实规范村一级的思路,提高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农村牧区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全面落实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扶持政策。同时要提高农村牧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农村牧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的经费投入,解决全市乡镇卫生院改扩建问题,加快农村牧区急救分中心和妇幼保健院(所)建设,全市乡镇卫生院、急救分中心及妇幼保健院(所)全部达到国家基本标准。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整顿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到2010年农村牧区药品监督管网覆盖面达到100%。加快完善农村牧区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高农村牧区计划生育服务质量,稳定低生育水平。
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乡镇卫生院内部改革,加大农村牧区卫生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偏远地区村嘎查卫生所建设。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牧区服务,建立城镇医疗机构对口支持农村牧区和定期到农村牧区服务的长效机制,确保农牧民就医方便及时、用药安全有效。
(三)农村牧区文化体育事业
合理配置公共文化资源,加强农村牧区文化体育事业设施建设,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形成农村牧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新格局。
农村牧区文化设施建设。继续加强农村牧区电影放映“2131”工程,巩固提高放映队伍。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送书下乡工程、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加强乌兰牧骑及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建设,组织农牧民自编自演地方戏曲节目,积极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到2010年,旗县文化馆、图书馆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苏木乡镇有综合文化站,嘎查村有文化活动室,边远地区有经常开展活动的流动服务车。加强《
文物保护法》宣传力度,提高农牧民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广播电视建设。通过无线、有线、卫星等多种覆盖形式,切实提高广播电视入户率。到2010年,20户以上通电的嘎查村全部能看到8套以上电视、收听4套以上广播节目。积极开展农村牧区“三网合一”入户试点,将互联网、农村牧区电话网、有线电视网三网互通,延伸到户。30%的农户通话,2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5%以上。有条件的村嘎查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与全国联网。
农村牧区体育设施建设。以苏木乡镇和嘎查村为主要对象,以实用小型公共体育健身场地为重点,加强农村牧区体育设施建设,加大农村牧区体育设施投入,支持乡村集体文化设施建设,通过器材补助、农牧民运动会等形式,促进全市农村牧区群众体育活动和全民健身的开展。
五、建立和完善农村牧区社会保障体系
(一)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原则,采取政府组织引导与农牧民自愿相结合的方法,按照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资金筹集方式,建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金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形成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和社会救助等形式相结合的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村牧区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济、残有所助,切实保障农村牧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农村牧区养老设施建设,到2010年,每个苏木乡镇争取建成标准化养老院一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