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生猪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生猪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发〔2007〕111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乌兰察布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乌兰察布市生猪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23号)和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于9月5日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工作部署。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八大任务之一,为了确保全市人民食肉质量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

  1、工作目标是: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2、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生猪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和集中整治,强化生猪检疫制度、根除私屠滥宰现象、杜绝非法肉品交易,确保肉品质量和消费安全。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多管齐下,切实解决好猪肉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通过专项整治,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猪肉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全面提升猪肉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食肉安全。

  二、各部门的责任分工

  各级人民政府要做好肉品安全的组织协调,全面做好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的监督工作,加强肉品安全信息的统一发布,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肉品安全事故,强化对重大肉品安全事件的督查督办。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