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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委、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农村牧区抗灾救灾工作的意见

  三、加强领导,创新机制,确保抗灾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抗灾救灾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机制,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取得实效。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深入开展包扶活动。各旗县市区都要成立党委“一把手”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涉农部门参与的农牧业抗灾自救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全面推行部门包村、干部包户责任制。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都要明确联系村,深入开展包扶活动,确保做到对受灾村的全覆盖。市县两级领导干部每人至少帮扶2户受灾户,三级包扶干部每人包扶1户受灾户。全市要选定1000个特困户,由市县两级领导和部门一把手帮扶;选定1万个重点贫困户,由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帮扶。三级包扶干部要经常深入受灾村,认真解决受灾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包扶工作要形成长效机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扎实开展。

  (二)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救灾物资管理。要严明包扶工作纪律,不准搞非生产性建设,不准违背群众意愿。要强化对救灾款物发放工作的管理,努力提高透明度,切实做到“四公开、五不准”。“四公开”,即:款物来源公开、救济方案公开、发放对象公开、发放结果公开。“五不准”,即:不准优亲厚友、不准平均分配、不准层层克扣、不准挪作他用、不准贪污盗窃。要切实解决好受灾最严重、生活最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最大限度地发挥救灾物款的效益。要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厉行勤俭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犯救济救灾物资管理规定的,坚决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三)加强督查考核,确保抗灾救灾工作取得全面胜利。市委、政府督查部门要以包扶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为重点,加强对抗灾救灾工作的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各地抗灾救灾工作进展情况。要加强对抗灾救灾工作的专项检查考核,特别要结合市县两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把包扶工作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促进救灾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做到人心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要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坚持以正面宣传、正面引导为主,弘扬正气,凝聚人心,激励斗志,促进抗灾救灾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附件:1.2007年市级领导救灾包扶重灾村名单(略)

     2.2007年市直单位救灾包扶重灾村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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