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生态与农业气象服务。要加强天气、气候和气候变化对我盟种养业影响的研究,为指导农业生产,调整种植结构,发展高产、优质、生态、安全农牧业服务。要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等现代技术,开展农业气象灾害预报、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发生趋势预报等服务,积极开展如小麦、玉米、棉花、森林可燃物、森林火险、干旱监测、居延海水体监测、天然牧草载畜状况、草原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等。努力减轻气象灾害对农牧业生产造成的损失。加强农业气象信息的传播和服务,努力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提供气象保障。围绕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开展卫星遥感生态监测,建设生态气象观测站网,健全生态气候环境监测系统,开展生态气候环境预测。
(三)做好铁路、公路交通气象保障。建立铁路、公路专业气象监测站。开展大风、沙尘暴、能见度、路面温度和结冰等监测,发布交通气象预报预警,为铁路建设和公路运输安全、应急救援提供保障。
(四)加强城市和公共卫生气象监测。建立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加密气象观测站点,实现气象灾害的动态监测,及时开展城市雷电、火险等安全气象服务。建立气象与卫生、环保等部门的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天气、气候和气候变化对疾病发生规律、病理和环境影响机理的研究,建立气象条件对疾病发生发展影响的业务服务系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事件等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保障。
(五)加强雷电防御工作。气象部门要依法履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健全雷电业务服务技术体系,开展雷电的监测、预警、灾情调查和雷击事故的鉴定工作,切实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重要设施的防雷安全检查和雷击风险评估、技术服务工作。提高防雷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程度和雷电防御技术服务的科技水平。严格规范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的工作。
五、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气候资源
(一)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加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力度,积极开发空中云水资源。落实相应的人员、经费和装备,建立应对干旱、生态、森林火灾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机制。强化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建设具有阿拉善特色的人工影响天气科技创新体系和协调高效的人工影响天气组织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科技水平,及时、安全、有效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各级政府要加大人影经费支持力度,逐年增加投入资金。
(二)做好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的气象服务。对全盟风能、太阳能资源进行普查、详查并开展评估工作,建立风能、太阳能资源数据库和监测、预测预报服务系统,为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提供依据,为大型风电场和太阳能电站勘察、选址提供技术支持;为风电场和太阳能电站的建设、运行、调度提供实时气象监测和预报服务。